广西南宁区域2013年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给付计算标准
办理类型:生育
申报材料:出生证、准生证和分娩证明(即疾病证明书)、出院记录、独生子女证(如有办理)。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的'可以多获得20天标准待遇津贴。(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)
办理期限:自办理出院手续或门诊手术之日起六个月内。(单位办理需在三个月内)
生产类型 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生育津贴 产假天数 备注
顺产 1800元 90天生育津贴 90天 拥有独生子女证的在此基础上加20天生育津贴,产假亦增加20天
难产 2300元 105天生育津贴 105天 拥有独生子女证的在此基础上加20天生育津贴,产假亦增加20天
办理类型:流产
申报材料:准生证和分娩证明(即疾病证明书)、出院记录或病历。(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)
办理期限:自办理出院手续或门诊手术之日起六个月内。(单位办理需在三个月内)
项目类型 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生育津贴 产假天数 备注
不满14周 300元 15天生育津贴 15天 产假天数等同生育津贴天数
满14周不满28周 400元 42天生育津贴 42天 产假天数等同生育津贴天数
满28周以上 800元 90天生育津贴 90天 产假天数等同生育津贴天数
生育津贴计算方式:当前单位人均日均缴费基数X生育津贴天数
以上皆为从女职工方办理所能享受到的相应津贴和假期。